功能主治: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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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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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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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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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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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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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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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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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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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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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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