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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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大腹皮、桔梗、茯苓、甘草、生姜。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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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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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61 |
国药准字H20044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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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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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l0mg(l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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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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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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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ACE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数十例文献报道。一旦发现怀孕时应尽快停用ACE抑制剂。孕妇在孕期的第2和第3个三月期使用ACE抑制剂,可伤害胎儿和新生儿,包括低血压,头骨发育不全、无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肾衰竭,甚至死亡,孕妇羊水过少,使胎儿肾功能减弱,四肢挛缩。颅面变形、肺发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虽然是否与ACE抑制剂有关尚不清楚。孕妇不得不使用ACE抑制剂的悄况极少,此时应明确告知母亲ACE抑制剂对胎儿的潜在的危害,并且需要定期作超声波检查,以评价羊膜内的环境。如果发现羊水过少,就马上停用贝那普利。应根据怀孕期适当地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了解宫内生物物理学概况。医生和病人都应意识到,一旦出现羊水过少,胎儿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损害。有在子宫内暴露于ACE抑制剂病史的婴儿,应密切观察是否会出现低血压,尿量过少和高钾血症,如出现尿量过少,应进行肾灌注。交换输血或透析疗法可改善低血压和肾功能。贝那普利既然可以进人胎盘,理论上也可通过以上方法从新生儿体内消除。另一ACE抑制剂已有报道,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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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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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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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5.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