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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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诃子、石榴、木鳖子(制)、五灵脂、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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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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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1502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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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祛“赫依、协日”病,健胃,助消化。胃肠炽热,宿食不消,肝胆热症,黄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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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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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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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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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祛“赫依、协日”病,健胃,助消化。胃肠炽热,宿食不消,肝胆热症,黄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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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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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的药物同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