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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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为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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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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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国药准字H13023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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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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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重症加倍。 |
口服。一日25-100μg(1-4片)或隔日50-200μg(2-8片),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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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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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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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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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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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贫血药。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5-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缺乏时,导致DNA合成障碍,影响红细胞的成熟。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此作用关系到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及维持有髓神经纤维功能完整,维生素B12缺乏症的神经损害可能与此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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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利伯病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3.神经系统损伤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情。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