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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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猪蹄甲、地黄、赤芍、牡丹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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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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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国药准字Z1999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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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清热养阴,凉血活血。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热伤阴挟瘀证,症见皮肤紫癜、齿衄、鼻衄、妇女月经过多,口渴、烦热、盗汗等。亦可用于肿瘤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中医属热毒伤阴血瘀证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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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重症加倍。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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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孕妇忌用;2.服药期间忌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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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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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清热养阴,凉血活血。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热伤阴挟瘀证,症见皮肤紫癜、齿衄、鼻衄、妇女月经过多,口渴、烦热、盗汗等。亦可用于肿瘤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中医属热毒伤阴血瘀证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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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度腹胀、呕吐,大便稀,一般不需停药,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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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虚寒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