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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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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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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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866 |
国药准字H2000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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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本品可作为牙龈炎、冠周炎、口腔粘膜炎等所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肿痛及溢脓性口臭、口腔溃疡等症的辅助治疗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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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早晚刷牙后口腔内含漱。一次15ml,5~10日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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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1.葡萄糖酸氯己定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约50%的患者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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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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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本品可作为牙龈炎、冠周炎、口腔粘膜炎等所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肿痛及溢脓性口臭、口腔溃疡等症的辅助治疗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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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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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本品不能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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