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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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象牙屑、青黛、壁钱炭、人指甲(滑石粉制)、珍珠、冰片、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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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七0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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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866 |
国药准字Z3202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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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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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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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腹泻。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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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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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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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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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4.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5.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干燥阴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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