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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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160mg。辅料为:甘氨酸、乳糖、微晶纤维素、阿斯巴甜、枸橼酸、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滑石粉、聚维酮(PVP)、食用香精和食用色素。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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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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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73 |
国药准字Z51020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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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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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4片,6~12岁儿童一次2片,4~6岁儿童(体重12~14公斤)一次1.5片,2~3岁儿童(体重16~20公斤)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婴幼儿及儿童使用本品时,必须先将片剂加少量水使完全溶散后再送服,且在成人监护下确保无噎呛危险的情况下使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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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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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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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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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规剂量下,不良反应较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2.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咨询专科医生。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
具有抗炎作用。对蛋清诱发的大鼠足肿胀有抑制作用;对巴豆油致小鼠耳廓炎症有抑制作用;还可抑制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具有解热作用。能抑制2,4-二硝基酚引起的大鼠体温升高以及霍乱菌苗引起的家兔体温升高。 具有镇痛作用。能减少醋酸致小鼠扭体反应次数,延长热板法引起的小鼠疼痛反应潜伏期。 具有影响免疫性口腔溃疡的作用。可降低口腔黏膜加弗氏佐剂诱导的家兔口腔溃疡的发生率,减轻口腔局部病变。 具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和白色葡萄球菌有抑制作用,随剂量增加作用增强,但对肺炎杆菌、大肠杆菌和铜绿假单胞无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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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