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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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辅酶Q10。 | 依西美坦。 | |
| 生产企业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6 | 国药准字H2002001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
| 用法用量 | 一次1片(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一次一片(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中、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便秘、腹泻、头晕、失眠、皮疹、疲劳、发热、浮肿、疼痛、呕吐、腹痛、食欲增加、体重增加等。其次文献报道还有高血压、抑郁、焦虑、呼吸困难、咳嗽。其他还有淋巴细胞计数下降、肝功能指标(如丙氨酸转移酶等)异常等。在临床试验中,只有3%的病人由于不良反应终止治疗,主要在依西美坦治疗的前10周内,由于不良反应在后期终止治疗者不常见(0.3%)。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儿童用药:禁用。 老年用药:无特别的注意事项。 | |
| 成分 |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
| 药理作用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心悸,偶见皮疹。 | 详见说明书。 | |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绝经前的女性一般不用依西美坦片剂。依西美坦不可与雌激素类药物连用,以免出现干扰作用。中、重度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超量服用依西美坦可使其非致命性不良反应增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