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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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尼莫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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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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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7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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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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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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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尼莫地平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会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尼莫地平禁止与利福平联合应用。3.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禁止联合应用。4.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对于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和代谢清除率减少,可能使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禁用(例如肝硬化)。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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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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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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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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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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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