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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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苦参、山豆根、半枝莲、防己、三棱、莪术、丹参、补骨脂、苦杏仁、乌梅、白扁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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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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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Z20033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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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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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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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恶心,不影响继续用药。有报道本品与其他药合用出现肝损伤1例,是否与本品有关尚未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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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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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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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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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