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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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纳米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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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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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07 |
国药准字H20073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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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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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 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 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 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手术中使用。在暴露术野后,取本品1ml(50mg),用皮试针头在肿瘤周缘分4~6点浆膜下注射,每个点注射0.1~0.3ml,缓慢推注,约3分钟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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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局部疼痛、红肿、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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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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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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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本品为淋巴示踪剂,具有淋巴系统趋向性,注射到恶性肿瘤周缘组织中,被巨噬细胞吞噬,迅速进入淋巴管,聚集滞留到淋巴结,使淋巴结染成黑色,实现肿瘤区域引流淋巴结的活体染色。本品用于手术中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利于手术中肉眼辨认和清除区域引流淋巴结,从而减少组织损伤、缩短手术时间、增加淋巴结的清除数量,达到彻底清扫淋巴的目的,减少恶性肿瘤复发的机率。本制剂为经炭黑处理精制而得,而炭黑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对接触炭黑的人群长期观察也无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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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 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 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 (1)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 (2)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 (3)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4)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局部疼痛、红肿、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