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的功效是预防性治疗稳定性心绞痛、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卓。其化学名称为顺-(+)-5-[(2-二甲氨基)乙基]-2-(4-甲氧基苯基)-3-乙酰氧基-2,3-二氢-1,5-苯并硫氮杂卓-4(5H)-酮盐酸盐。分子式为C22H26N2O4S.HCL;分子量为450.99。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辛伐他汀。[1S-[1α,3α,7β,8β(2S*,4S*)8αβ]]-1,2,3,7,8,8a-六氢-3,7-二甲基-8[2-(四氢-4-羟基-6-氧代-2H-吡喃-2-基)乙基]-1-萘基-2,2-二甲基丁酸酯。分子式:C25H38O5分子量:418.57 |
|
生产企业 |
广东百澳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502 |
国药准字J2013018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预防性治疗稳定性心绞痛、高血压。 |
高脂血症和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粒。 |
患者接受本品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推荐剂量范围为每天5-40mg,晚间一次服用。所用剂量应根据基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推荐的治疗目标和患者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调整剂量应间隔4周或以上。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10mg或20mg,晚间一次服用。对于因存在冠心病、糖尿病、周围血管疾病、卒中或其他脑血管疾病史而属于CHD事件高危人群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20mg-40mg/天。对于只需中度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0mg。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该产品禁用于以下病症的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窦房结功能障碍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左心室功能不全伴有肺瘀血的患者严重的心动过缓患者(每分钟≤40次)与丹曲林(肌松剂)同时输入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于与抗心律失常药物和艾司洛尔合用(左心室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患者孕妇或怀疑妊娠的患者通常不可应用盐酸地尔硫卓低血压患者(收缩压小于90mmHg)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的应用中。瘙痒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罕见报导黄疸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过敏反应综合症罕有报导: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症,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细胞减少症,关节炎,关节痛,麻疹,发烧,发热,潮红,呼吸因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告。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尚未有妊娠期妇女服用辛伐他汀的安全性数据。在妊娠妇女中尚未进行辛伐他汀的对照临床试验。由于在孕期使用HMG-CoA而导致的先天缺陷也很少有报道。但是,在对大约200名孕期的前三个月使用过辛伐他汀或其他密切相关的HMG-CoA抑制剂的患者回顾性分析时发现,先天缺陷的发生率与普通人群相似。这种回顾的患者数在统计学上已经能够排除先天缺陷的发生率不高于普通发生的2.5倍或更高。尽管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说明怀孕妇女使用辛伐他汀会造成先天缺陷发生增多,但是辛伐他汀能降低胎儿的甲羟戊酸(胆固醇生物合成的前体)水平。动脉粥样硬化是慢性过程,所以妊娠期停用降脂药对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长期效果影响甚小。因此妊娠期妇女、准备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本品。在怀孕期间应暂停使用本品(见禁忌)。哺乳期妇女目前还不了解辛伐他汀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人乳分泌,因为许多药物经人乳分泌且可能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宜哺乳(见禁忌)。儿童用药:辛伐他汀在年龄10-17岁的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一个在青春期男孩和女孩(至少初潮1年后)中进 |
|
成分 |
本品的功效是预防性治疗稳定性心绞痛、高血压。 |
高脂血症和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时需要停止用药)有:有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皮疹和乏力。之后常出现局部的单纯性红斑,风疹或其他异常的病症,脱屑性红斑,可能伴有发热,药物中止时以上症状即自动消失,或出现脉管炎,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急性全身性浓疱病,光敏感和齿龈增生。可出现血管扩张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如:头痛,身体不适,心悸,头晕,面色潮红和下肢水肿。这些症状与给药的剂量有关,主要由于该药的药理作用而引起的,普遍出现于老年患者中。以上症状表现为轻度而短暂。其他罕见的不良反应包括:①心血管系统:心绞痛,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Ⅰ、Ⅱ、Ⅲ度),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力衰竭,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②神经系统: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感觉异常,性格改变,嗜睡,震颤;③消化系统:厌食,胃肠道功能紊乱(消化不良,上腹痛,口干,恶心,便秘或腹泻),味觉障碍,口渴,呕吐,体重增加,碱性磷酸酶增加,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轻度升高;④皮肤:瘀点,搔痒,荨麻诊;⑤其他:弱视,衰弱,呼吸困难,鼻衄,眼激惹,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鼻充血,耳鸣,夜尿,多尿,骨关节能,脱发,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和血小板减少。在治疗初期阶段,极少数患者出现轻微而短暂的转氨酶增高,临床报道出现肝炎,但在治疗中止后可逆。极罕见椎体束外综合征和男子女性乳房。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和肌酸激酶升高患者慎用;4.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