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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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 本品活性成份为羟甲烟胺。 | |
| 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27 | 国药准字H4302135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 口服,一次0.5 g~1.0g,一日3次,饭前服,连服2~4天后改为一次0.5g,一日3~4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一般耐受良好。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