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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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H2O分子量:282.38 | |
| 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27 | 国药准字H2005124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试验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 |
| 成分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