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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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 氧化苦参碱。 | |
| 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27 | 国药准字H2001076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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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