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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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苯丙哌林。 |
党参、水半夏、芫花(醋制)、甘遂(醋制)、紫花杜鹃、明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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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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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488 |
国药准字Z200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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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健脾燥湿,祛痰止咳。主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肺心病所引起的痰多,咳嗽,喘息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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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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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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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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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健脾燥湿,祛痰止咳。主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肺心病所引起的痰多,咳嗽,喘息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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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部发麻感觉。此外尚无乏力、头晕、上腹不适及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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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期间,若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