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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丙烯颗粒

头孢丙烯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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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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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丙烯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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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丙烯颗粒
头孢丙烯颗粒
盐酸非索非那定片
盐酸非索非那定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其中Z异构体含量约占90%。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非索非那定。化学名称:α,α二甲基-4-[1-羟基-4-[4-(羟基二苯甲基)-1-派啶]丁基]-苯乙酸的盐酸盐。分子式:C32H39NO4·HCl分子量:538.13

生产企业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186

国药准字H200409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成人、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60mg,一日2次,或180m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60mg,一日1次。6至11岁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3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30mg,一日1次。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成人、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6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60mg,一日1次。 6至11岁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3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30mg,一日1次。

副作用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干、困倦。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包括倦睡,都不是剂量相关性的,并且在各年龄、性别和种族组之间是相似的。 文献报导,在美国一项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12岁以上患者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如下: 每日两次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胶囊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非索非那定60mg每日两次(n=679)安慰剂每日两次(n=671)病毒感染(感冒、流感)2.5%1.5%恶心1.6%1.5%痛经1.5%0.3%倦睡1.3%0.9%消化不良1.3%0.6% 疲劳1.3%0.9%每日一次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片发生率大于2%的不良反应副作用非索非那定180mg每日一次(n=283)安慰剂(n=293)头痛10.6%7.5%上呼吸道感染3.2%3.1%背痛2.8%1.4%实验室异常的发生频率和数量在盐酸非索非那定组和安慰剂治疗组是相似的。 在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6-11岁儿童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如下: 副作用非索非那定30mg每日两次(n=209)安慰剂(n=229)头痛7.2%6.6%意外损伤2.9%1.3%咳嗽3.8%1.3%发热2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动物未表现明显的致畸作用,但由于对怀孕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在怀孕期间只有当潜在的利益远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才能使用非索非那定。大鼠口服人用最大剂量3倍剂量时,观察到幼崽体重增长和存活率剂量相关性地下降。但对哺乳期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许多药物均可以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盐酸非索非那定。儿童用药:盐酸非索非那定对6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尚不能确定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的反应是否有差异。但是由于该药物经肾脏充分排泄,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药物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有可能增加。而老年患者很可能有肾功能的下降,因此剂量的选择需谨慎,必要时需要进行肾功能监测。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药理作用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假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s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假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性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假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患者应慎用头孢丙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6. 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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