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慢性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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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每瓶含胸腺肽α11.6mg,甘露醇14.4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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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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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07 |
国药准字H2005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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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乙型肝炎。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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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前每瓶胸腺肽α1(1.6mg)以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立即皮下注射(不应作肌注或静注)。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给药6个月(共52针),其间不应间断。 临床试验提示胸腺肽α1与α干扰素联用可能比单用α干扰素或单用胸腺肽α1效果为好。如联用α干扰素,应参考α干扰素处方资料内的剂量和注意事项。一般胸腺肽α1在上午给药而α干扰素在晚上给药。 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4周(共8针),第一针应在给疫苗后立即皮下注射。 |
口服: 1 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2 儿童:(1)6~11kg的儿童,早、晚各25mg,或遵医嘱。(2)12~23kg的儿童,早、晚各50mg,或遵医嘱。(3)24~40kg的儿童,早、晚各100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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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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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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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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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慢性乙型肝炎。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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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胸腺肽α1的耐受性良好。部分患者可有注射部位不适。慢性乙肝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ALT水平暂时波动至基础值两倍以上,此时通常应继续使用,除非有肝衰竭的症状和预兆出现。 |
本品为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对链球菌、杜克雷嗜血杆菌、沙眼衣原体、肺炎支原体、口腔或阴道厌氧菌等的活性与红霉素类似;对弯曲杆菌、百日咳杆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的作用不如红霉素类;对结核分枝杆菌、大部分非典型性分枝杆菌、空肠弯曲菌、白喉杆菌、出血败血性巴斯德菌也有抑制作用;对G菌无抗菌活性。某些细菌对红霉素和本品有交叉耐药性,本品对支原体、衣原体及军团菌感染特别有效。体内抗菌作用比红霉素强1~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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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用来治疗慢性乙肝时,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胆红素应在治疗期间作定期评估,治疗完毕后应检测乙肝e抗原 (HBeAg),表面抗原HBsAg,HBV-DNA和ALT酶,亦应在治疗完毕后2、4和6个月检测,因为病人可能在治疗完毕后随访期内出现应答。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如患者自行在医院外使用,应注意注射器具的消毒和处理。 |
1.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