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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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亮菌甲素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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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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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774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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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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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mg(每1mg以1ml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一日2~4次,或遵医嘱。急性胆道感染:一次1~2mg,每6~8小时1次。急性症状控制后改为一日2次,一次1~2mg。一疗程为7~10日。静脉滴注:一次2.5mg~5mg(5%葡萄糖注射液或0.9%NaCl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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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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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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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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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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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胆道梗阻及化脓性胆管炎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