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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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煅石决明。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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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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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976 |
国药准字Z6102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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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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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天3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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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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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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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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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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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限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2.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