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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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螺内酯。化学名称:17β-羟基-3-氧-7α-(乙酰硫基)-17α-孕甾-4-烯-21-羧酸γ-内酯。 | |
| 生产企业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4025 | 国药准字H3202007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
| 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1.成人 | |
| 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1、常见的有: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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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
| 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醛固酮拮抗剂。可阻抑醛固酮作用于远曲肾小管所引起的潴钠排钾以及水潴留。当血液醛固酮浓度不高,本品作用也弱。反之,在继发性醛固酮增多时,则该药作用显著。 | |
| 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本片剂每片含螺内酯12MG,口服后吸收总量与其它片剂20MG吸收总量相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