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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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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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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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328 |
国药准字Z45022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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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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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5-30毫升,每日3次;7岁以上儿童用量减半,3-7岁服1/3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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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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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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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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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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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