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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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帕米膦酸二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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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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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37 |
国药准字H2006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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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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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葡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2~4支)。治疗高血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1/L<3.03.0~3.53.5~4.0>4.0mg%<12.012.0~14.014.0~16.0>16.0剂量mg15~3030~6060~9090。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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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对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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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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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妊娠妇女研究资料,除非明确需要服药,孕妇应避免服用本品。全球上市后经验显示,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后有罕见的新生儿先天性肢体缺陷的报道。这些妇女中绝大部分在怀孕期间还使用了其他哮喘治疗药物。本品的使用与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尚不明确本品是否能从乳汁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均可从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已在6个月至14岁儿童进行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影响儿童的生长速度。老年用药: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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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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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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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慢滴注,不可将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直接静脉滴注;2、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5、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合用;5.可能引起精神系统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