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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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帕米膦酸二钠。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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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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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37 |
国药准字Z2001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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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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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葡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2~4支)。治疗高血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1/L<3.03.0~3.53.5~4.0>4.0mg%<12.012.0~14.014.0~16.0>16.0剂量mg15~3030~6060~9090。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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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对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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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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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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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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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慢滴注,不可将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直接静脉滴注;2、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5、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