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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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
| 生产企业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2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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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
| 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