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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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鱼腥草素钠。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辅料为蔗糖、蜂蜜、香精、薄荷脑、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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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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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878 |
国药准字Z44022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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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
理气化痰,润肺止咳。用于痰浊阻肺所致的咳嗽、气喘、痰多;感冒、支气管炎,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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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0~90m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1~2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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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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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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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
理气化痰,润肺止咳。用于痰浊阻肺所致的咳嗽、气喘、痰多;感冒、支气管炎,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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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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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橘红痰咳液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橘红痰咳液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橘红痰咳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橘红痰咳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