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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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25mg。辅料为:硼酸、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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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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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66 |
国药准字H2006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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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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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
成人及儿童: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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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眼部不适、视力模糊、头痛、眼压升高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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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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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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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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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
成人及儿童: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