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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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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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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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66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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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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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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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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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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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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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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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