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头痛、神经痛、痛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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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氨基比林0.15g,咖啡因0.04g,甘油磷酸钙0.035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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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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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789 |
国药准字H32024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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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头痛、神经痛、痛经等。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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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四至七周岁一次1/3片,七至十五周岁一次1/2片。 |
口服给药: 1. 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 2. 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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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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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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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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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头痛、神经痛、痛经等。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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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发生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岀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咖啡因可造成中枢兴奋、躁动不安呼吸加快、肌肉抽搐、心动过速等,可产生依赖性;甘油磷酸钙长期服用可造成血磷、血钙浓度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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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亦可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不宜长久使用,用药超过一周要定期检查血象。2.氨基比林在胃内酸性条件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酸胺,有潜在的致癌性。3.长期服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5.宜与其他药品间隔1~2小时后服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8.老年患者用:易致肾功能损害,宜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