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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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环磷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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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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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77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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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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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本品溶于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500~1000ml中,静脉滴注3~4小时,每次2.5g/m2,每天一次,连续5天,21天为一周期,至少2个周期。 联合用药:与其它毒性相似的抗癌药联合使用时,可相应减少用量。1.5~2g/m2,静脉滴注,每天一次,每周期连续5天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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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异环磷酰胺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脱发、骨髓抑制、出血性膀胱炎、肝功能损害等。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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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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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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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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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骨髓抑制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 定期监测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避免与肝脏毒性药物合用。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