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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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环磷酰胺。 | 活性成份盐酸纳洛酮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如下:化学名称:17-烯丙基-4,5α环氧基-3,14-羟基吗 啡喃-6-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77 | 国药准字H1097008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
| 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本品溶于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500~1000ml中,静脉滴注3~4小时,每次2.5g/m2,每天一次,连续5天,21天为一周期,至少2个周期。 联合用药:与其它毒性相似的抗癌药联合使用时,可相应减少用量。1.5~2g/m2,静脉滴注,每天一次,每周期连续5天 | 舌下含服。一次0.4~0.8mg(1~2片),根据病情需要可重复用药。 | |
| 副作用 | 异环磷酰胺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脱发、骨髓抑制、出血性膀胱炎、肝功能损害等。 | 本品有轻度嗜睡,偶见恶心、呕吐、心动过速、高血压及烦躁不安。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于妊娠危险C级的药物,所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特别谨慎。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骨髓抑制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 定期监测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避免与肝脏毒性药物合用。 | 1.高血压、低血压、心律不齐及心功能障碍者慎用。 2.酒精中毒伴严重呕吐者,应改用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或常规治疗。 3.本品应严格遵医嘱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