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比加群酯胶囊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心节律异常(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和血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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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磺酸达比加群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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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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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64 |
国药准字H2003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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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心节律异常(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和血栓的发生。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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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送服,餐食或餐后服用均可。请勿打开胶囊。成人的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300mg,... |
给药剂量:雷米普利治疗初期,尤其是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患者(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患者(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患者,可能会产生血压过度降低现象。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止现正使用的利尿剂至少2-3天(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如半片雷米普利片2.5mg)。初次给药后,雷米普利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患者均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年长患者(大于65岁)对ACE抑制剂的反应较年轻人明显,因此老年患者和具有血压大幅度降低可能存在危险的患者(如冠状血管或者脑供血血管狭窄患者),应考虑采用低起始剂量(每日1.25mg雷米普利)。患有恶性高血压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采用本品治疗时应住院。除非另有医嘱,以下剂量推荐适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起始剂量一般为2.5mg雷米普利晨服,如果该剂量血压不能恢复正常,可增加至每日5mg。增加剂量时应至少有3周的间隔时间。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2.5-5mg,最大剂量每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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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关键部位或器官发生症状性出血:眼内、颅内、椎管内或伴有骨筋膜室综合征的肌肉内出血、腹膜后出血、关节内出血或心包出血。2.满足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标准的大出血被称为危及生命的出血:致死性出血、症状性颅内出血;伴有血红蛋白至少下降50g/L的出血;需要输血或血细胞至少达4个单位的出血,伴有低血压而需静脉使用升压药的出血;必须外科手术治疗的出血。3.与接受华法林治疗者相比,随机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10mg、每日两次和每次150mg.每日两次的患者,总体出血、危及生命的出血和颅内出血风险呈显著下降(p<0.05)。与华法林相比,随机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10mg,每日两次的受试者的大出血风险显著降低(危险比0.80,[p=0.0026])。与华法林相比,随机接受达比加群酯每次150mg、每日两次的受试者的胃肠道大出血风险显著增加(危险比1.47,[p=0.0008]),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75岁的患者中。4.各亚组(如:肾功能损害、年龄、抗血小板药物或P-gp抑制剂等联合用药)均表现出达比加群与华法林相比在预防卒中和SEE方面的益处,以及颅内出血(ICH)风险的下降。在使用抗凝血药治疗时大出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偶尔地,尤其是在使用雷米普利治疗的初始阶段和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的患者(如已采用利尿治疗),心衰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和严重高血压患者,当本品和/或利尿剂的用量增加时,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头晕,头重脚轻(一些患者注意力丧失),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晕厥)等症状。可能与血压明显下降相关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心悸,心绞痛,心肌梗死,TIA,缺血性脑卒中。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或者心律失常加重;血管狭窄引起的循环紊乱可以加重。肾脏,偶尔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个别病例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罕见蛋白尿,蛋白尿伴肾功能恶化。呼吸系统,干咳无痰,少见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支气管炎,鼻窦炎或鼻炎,血管神经性水肿所致喉,咽和/或舌水肿.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治疗,(1)立即皮下注射0.3~0.5mg肾上腺素或在监测心电图和血压下缓慢静脉注射0.1mg肾上腺素(按稀释说明操作),接着糖皮质激素全身给药;(2)静脉给予抗组胺药物和H2受体拮抗药。除肾上腺素外,在已知C1灭活剂(补体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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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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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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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心节律异常(心房颤动)患者中风和血栓的发生。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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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房颤相关性卒中和SEE预防的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肝酶增高>2ULN(正常值上限)的患者。对这一患者亚组无治疗经验,所以不推荐该人群使用本品。2.与其他所有抗凝药物一样,出血风险增高时,应谨慎使用达比加群酯。在接受达比加群酯治疗的过程中,任何部位都可能发生出血。如果出现难以解释的血红蛋白和/或红细胞压积或血压的下降,应注意寻找出血部位。3.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停用本品。4.如发生严重出血,应停止治疗,并调查出血来源。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药物不应与本品联合给予,或应谨慎给予。5.本品硬胶囊包含着色剂日落黄(E110),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1.以下情况仅在效益明确大于风险,并对有代表性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进行规律监测后才可使用雷米普利:-临床相关的电解质紊乱; -免疫反应紊乱或结缔组织疾病( 如红斑狼疮、硬皮病) ; -同时全身应用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如皮质甾类、细胞抑制剂、抗代谢类),别嘌呤醇,普鲁卡因胺或者锂 2.在较高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患者,由于ACE的抑制,存在突然明显血压下降和肾功能损害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一次使用雷米普利或者增加剂量,应严密监测血压,直到预期不会出现进一步的急性血压下降。 下列情况预期可能出现较高的肾素-血管紧张素活性: -已经服用利尿剂的患者; -盐和/或液体丢失的患者; -严重高血压患者; -心衰患者,尤其在急性心肌梗死后; -左室流入道、流出道梗阻患者(如主动脉缩窄或者二尖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 ; -血液动力学相关的肾动脉狭窄患者(可能有必要停用利尿剂治疗). 3.在治疗开始时,下列患者也应特别仔细地监测: -老年患者(年龄超过65岁) ; 血压大幅度下降存在危险的患者(如冠状血管或供应脑的血管狭窄的患者) . 4.在服用本品前,必须检查肾功能。尤其在开始治疗的前几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