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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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郁金、三七、鸡血藤、牛膝、枸杞子等。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
| 生产企业 | 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077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克,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患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肺、肝、肾疾病者及孕妇忌服。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忌食醋,绿豆,忌吸烟以及饮酒。2.服药期间忌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