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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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郁金、三七、鸡血藤、牛膝、枸杞子等。 |
大黄、滑石、地黄、栀子、甘草、木通、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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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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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077 |
国药准字Z5302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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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清热利便。用于胃肠积热,口舌生疮,咽喉肿痛,牙根出血,腮颊肿痛,暴发火眼,大便不利,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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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克,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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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肺、肝、肾疾病者及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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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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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清热利便。用于胃肠积热,口舌生疮,咽喉肿痛,牙根出血,腮颊肿痛,暴发火眼,大便不利,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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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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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忌食醋,绿豆,忌吸烟以及饮酒。2.服药期间忌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 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呕吐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