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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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郁金、三七、鸡血藤、牛膝、枸杞子等。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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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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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077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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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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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克,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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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肺、肝、肾疾病者及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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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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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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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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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忌食醋,绿豆,忌吸烟以及饮酒。2.服药期间忌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