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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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肌酸二钠盐四水合物。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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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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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53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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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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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静脉滴注,每次1g(1瓶),每日1-2次,在30-45分钟内静脉滴注。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心脏停搏液中的浓度为10mmol/L。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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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组分过敏者禁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患者禁止大剂量(5-10g/日)使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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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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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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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用药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请立刻通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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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快速静脉注射1g以上的磷酸肌酸钠可能会引起血压降低。大剂量(5-10g/日)给药引起大量磷酸盐摄入,可能影响钙代谢和调节稳态的激素的分泌,影响肾功能和嘌呤代谢。上述大剂量需慎用且仅可短期使用。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影响:无。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