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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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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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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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90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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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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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2~3片),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4片),分2~3次服用。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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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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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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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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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热、呼吸困难、浮肿、间质性肺炎、光敏症、皮疹、皮肤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 2.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纳差、腹泻。 3.头痛、失眠、疲倦、痉挛、血小板减少。 4.偶可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粒细胞缺乏症、假膜性肠炎、低血糖、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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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