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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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腺苷二钠。化学名称:腺嘌呤核苷-5 -三磷酸酯二钠盐三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0H14N5Na2O13P3·3H2O分子量:605.19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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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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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36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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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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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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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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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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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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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