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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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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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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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国药准字H1999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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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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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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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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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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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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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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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