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解表退烧。用于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扑热息痛、桔梗、连翘、淡豆豉、甘草、淡竹叶,金银花、牛势子、荆芥穗、薄荷脑。辅料:蔗糖、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靓蓝、柠檬黄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 (酒炒)、川芎、熟地黄。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
| 生产企业 |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544  | 
                        
                             国药准字Z1102009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表退烧。用于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清热散风,解表退烧。用于流行性感冒,发冷发烧,四肢酸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