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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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次没食子酸铋、苦参、黄柏、洋金花、冰片。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蜂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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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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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975 |
国药准字Z44022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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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燥湿,收涩止血。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内外痔、混合痔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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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将药栓单个撕开,再从塑料片分离处撕开取出药栓,患者取侧卧位,置入肛门2~2.5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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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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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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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燥湿,收涩止血。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内外痔、混合痔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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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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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但稍有变形、变软并不影响疗效,仍可将药栓冷冻后再撕开使用。 8.严格按用法用量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