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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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含20%的小牛血去蛋白是取物,小牛血去白提取物主要含有多种游离氨基酸、低分子肽和寡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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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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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975 |
国药准字H2007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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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各种起因的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由碱或酸引起的角膜灼伤,大泡性角膜炎,神经麻痹性角膜炎,角膜和结膜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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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外用,将滴眼液滴于眼部患处,每次1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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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罕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用后偶有一过性眼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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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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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以防对胎儿或婴儿的潜在副作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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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各种起因的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由碱或酸引起的角膜灼伤,大泡性角膜炎,神经麻痹性角膜炎,角膜和结膜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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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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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 严格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以外的部位;3. 滴眼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