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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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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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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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975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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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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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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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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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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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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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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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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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