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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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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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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米沙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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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非诺贝特软胶囊
非诺贝特软胶囊
主要成分

替米沙坦。其化学名称为: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并咪唑] -1’-基)甲基]- [1,1’-二联苯基]-2-羧酸。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诺贝特。

生产企业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597

国药准字H200807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用法用量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口服,一次0.2g,一日1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副作用

1.感染常见:感染症状(例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及鼻窦炎。2.神经系统:少见:焦虑。3.眼部:少见:视力异常。4.耳及前庭功能:少见:眩晕。5.胃肠道: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少见:口干、胀气。罕见:胃部不适。6.皮肤和皮下组织:常见:湿疹样皮肤病变。少见:多汗。7.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腿部抽筋或腿痛、肌痛。少见:肌腱炎。8.全身反应及用药部位:常见:胸痛、流感样症状。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以来极少数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包括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肝功能异常、肝脏疾病、肾功能受损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见)、高钾血症、呼吸困难、贫血、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及疗效的缺乏的病例的报道。未知这些事件的发生频率。作为独立于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事件,已有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及其它相关病例的报道。实验室检查发现:偶尔会观察到血红蛋白下降或血液中尿酸升高,在用替米沙坦治疗期间较安慰剂更常发生。在用替米沙坦治疗期间会观察到肌酐的增加或肌酐的升高,但是这些实验室结果的变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至,临床尚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  哺乳期  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但在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推荐使用普通成人剂量,如有肾功能损害可以减少剂量。

成分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药理作用

替米沙坦是一种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Ⅰ型)拮抗剂。替米沙坦替代血管紧张素Ⅱ受体与ATⅠ受体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高亲和性结合。替米沙坦在ATⅠ受体位点无任何部位激动剂效应,替米沙坦选择性与ATⅠ受体结合,该结合作用持久。替米沙坦对其他受体(包括AT2和其它特征更少的AT受体)无亲和力。上述其它受体的功能尚未可知,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阻断离子通道。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Ⅱ,该酶亦可降解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在人体给予80mg替米沙坦几乎可完全抑制血管紧张素Ⅱ引起的血压升高。抑制效应持续24小时,在48小时仍可测到。首剂替米沙坦后3小时内降压效应逐渐明显。在治疗开始后4周可获得最大降压效果,并可在长期治疗中维持。替米沙坦治疗如突然中断,数天后血压逐渐恢复到治疗前水平,而不出现反弹性高血压。在直接比较两种高血压药物的临床试验研究中,替米沙坦治疗组的患者干咳发生率显著低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组。

注意事项

1.感染常见:感染症状(例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及鼻窦炎。2.神经系统:少见:焦虑。3.眼部:少见:视力异常。4.耳及前庭功能:少见:眩晕。5.胃肠道: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少见:口干、胀气。罕见:胃部不适。6.皮肤和皮下组织:常见:湿疹样皮肤病变。少见:多汗。7.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腿部抽筋或腿痛、肌痛。少见:肌腱炎。8.全身反应及用药部位:常见:胸痛、流感样症状。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以来极少数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包括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肝功能异常、肝脏疾病、肾功能受损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见)、高钾血症、呼吸困难、贫血、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及疗效的缺乏的病例的报道。未知这些事件的发生频率。作为独立于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事件,已有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及其它相关病例的报道。实验室检查发现:偶尔会观察到血红蛋白下降或血液中尿酸升高,在用替米沙坦治疗期间较安慰剂更常发生。在用替米沙坦治疗期间会观察到肌酐的增加或肌酐的升高,但是这些实验室结果的变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合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肌肉疼痛、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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