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蕴热证所致咽喉肿痛,发热烦躁,大便秘结,小儿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以上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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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蚕砂、大黄、青黛、玄参、皂角子、赤芍、板蓝根、麦冬、连翘、牡丹皮、地黄、甘草、白茅根、金银花、薄荷脑、川贝母。 |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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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比利时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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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287 |
H2015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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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蕴热证所致咽喉肿痛,发热烦躁,大便秘结,小儿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以上证候者。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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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一次3片,一日2次;三岁一次4片,一日3次;六岁一次6片,一日3次。 |
每次1~2滴或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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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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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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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蕴热证所致咽喉肿痛,发热烦躁,大便秘结,小儿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以上证候者。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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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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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