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缬沙坦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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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缬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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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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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38 |
国药准字H20083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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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缬沙坦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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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1片(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2片(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1~2片(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2片(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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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临床应用中曾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皮疹、鼻炎、背痛、恶心、咽炎及关节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时间长短无关,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尚未知此反应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因果关系。 |
1.临床试验的经验:由于临床试验进行的条件存在很大差异,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法与另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可能也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苯磺酸氨氯地平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有了较为完整的数据,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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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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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缬沙坦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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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低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因服用大剂量利尿药),在使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使用本药前须纠正低钠或低血容量状况。如果发生低血压,须使患者仰卧,必要时用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短暂的低血压反应并不妨碍进一步治疗,因此一旦血压稳定便可进行继续治疗。2、肝功能损伤患者:约70%的缬沙坦以原形从胆汁排除;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而其全身性影响与肝功能低下无关,所以非胆道性或非胆汁瘀积形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胆汁型肝硬化或胆道梗阻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AUCS较高),这些患者服用缬沙坦时应特别慎重。 |
1.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苯磺酸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因苯磺酸氨氯地平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rn)为56小时,因此苯磺酸氨氯地平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