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肿瘤药,用于消化道肿瘤、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及肝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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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加氟。化学名称:1-(四氢-2呋喃基)-5-氟-2,4(1h,3h)-嘧啶二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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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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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0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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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肿瘤药,用于消化道肿瘤、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及肝癌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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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用药。一次500mg(1粒),一日1~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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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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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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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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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肿瘤药,用于消化道肿瘤、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及肝癌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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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骨髓抑制反应较轻,有白细胞、血小板下降。神经毒性反应有头痛、眩晕、共济失调、精神状态改变等。少数病人有恶心、呕吐、腹泻、肝肾功能改变。偶见发热、皮肤瘙痒、色素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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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2.轻度胃肠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使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