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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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榴、蒺藜(微炒)、荜茇、益智、冬葵果、肉桂、黄精、红花、天冬、玉竹、天花粉 |
白蔹、槐花、五倍子、黑豆、猪胆膏(相当于胆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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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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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1 |
国药准字Z2006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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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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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15粒,一日1~2次,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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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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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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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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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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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及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