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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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维生素E0.1g,辅料为色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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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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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37 |
国药准字H1202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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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用于心、脑血管疾病及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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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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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口角炎、腹泻、乳腺肿大、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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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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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用于心、脑血管疾病及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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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抗衰老、保护皮肤、还能增加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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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定期到医院检查。 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患者慎用。 3.缺铁性贫血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